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6:03    次浏览
柳州讯(通讯员周长江)昨日,柳州市民钟先生拨通今报热线反映,他连续两天发现有人砍伐行道大树,他报了警,民警当场将砍树人抓了个正着。记者了解到,嫌疑人称大树挡了门面,遂请来工人趁着夜黑砍树,被人发现时已经砍了3棵。可是,这5人在民警移交给柳南执法局后竟然开溜了,拒绝配合调查处理。据钟先生介绍,他是上夜班的,每晚都要开车经过事发的航鹰大道与航五路交会路口。3月30日晚10时许,他与同事听到电锯割木的声音,仔细一看,发现有几个人在砍树。31晚9时许,钟途经此处再次见到有人砍树后立即报了警,“是很粗壮、高大的桉树,种在大道两边多年了,不可能就这样随意砍掉,可能是盗伐者!”航生警务站民警接报立即赶到,只见现场有5个人,4个人拿着电锯和砍刀之类的工具分别在两棵树上锯枝,一个人在树下指挥。民警看到,共有3棵树遭殃,其中一棵只剩下一个大大的树蔸,直径有四五十厘米,树干被割成了几截;另外两棵则被“剃了光头”——整个树冠以及主干上的树枝都被砍掉了,旁边堆满了树枝。经核实,砍树人是无证砍伐。为首的男子袁某称,大树旁就是他的门面,他是做物流的,经常有大货车进出,而这几棵树又大又粗,挡了门面,所以就私自找了宁某等4人来砍树,其并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。随后,民警通知了柳南执法局,将几名嫌疑人移交给执法工作人员。据了解,依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<城市绿化条例>办法》中的相关条例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,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,均不得擅自砍伐或者移植。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,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,领取砍伐证后才能砍伐,否则,将面临赔偿及罚款的行政处罚。然而,昨日记者从处理此事的柳南执法局柳邕中队了解得知,嫌疑人当晚写完笔录后找借口溜之大吉,至今没有按规定前往接受调查处理。目前柳邕中队已经派人加强路面巡逻。